(一)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在直肠癌治疗中的地位已日益受到重视,有与手术相结合的综合治疗和单纯放射治疗两种。
1.手术与放疗相结合的综合治疗 ①术前放疗可控制原发病灶,控制淋巴结转移,提高切除率和减少局部复发,适用于Ⅲ期(Dukesc级)直肠癌。采用盆腔前、后二野对穿照射,放射剂量可达40~45Gy(4000~4500rad),放疗后3周手术;②术后放疗适用于病理检查证实有淋巴结转移,癌肿已明显浸润至肠壁外,盆腔内残留无法切除的病灶。一般在术后1~2月待会阴伤口已痊愈后开始,采用盆腔前、后二野照射,有时也加用会阴野照射,放射剂量可达45~50Gy(4500~5000rad)。
(二)肿瘤局部冷冻、激光和烧灼治疗 晚期直肠癌病人伴有不全肠梗阻征象者,可试用肿瘤局部冷冻或烧灼(包括电烙烧灼和化学烧灼)治疗,使肿瘤组织缩小或脱落,暂时缓解梗阻症状。近年来开展激光治疗,应用Nd-YAG激光,功率65W,分点照射局部肿瘤组织,遇有出血、改用功率40W在出血点四周聚焦照射止血,每隔2~3周重复照射,个别病例的肿瘤可见缩小,暂时缓解症状,可作为一种姑息治疗方法。
(三)转移和复发病人的治疗
1.局部复发的治疗 如果局部复发病灶范围局限,且无其他部位的复发、转移时,可予手术探查,争取切除。如复发灶局限于会阴切口中央,两侧尚未延及坐骨结节者,有广泛切除的可能。如会阴部结节或肿块系盆腔复发灶伸向会阴部的下极,不宜手术,因无法完全切除病灶,反而切开肿瘤组织,遗留久不愈合的创口。 盆腔内复发病灶采用放射治疗,每疗程20Gy(2000rad),可暂缓解疼痛症状。
2.肝转移的治疗 近年来不少研究证实直肠癌转移灶的手术切除效果不是原来想象的那样悲观。若能在切除原发病灶的同时切除肝转移灶,则可提高生存率。凡属单个转移灶,可行肝段或楔形切除。如为多个肝转移灶而不能手术切除者,先用去动脉化措施,即结扎肝动脉,使肿瘤坏死,再通过结扎肝动脉的远端插入导管,从中注入氟尿嘧啶和丝裂霉素;也可采用肝动脉栓塞术,使肿瘤体积明显缩小。但上述治疗禁用于伴有明显黄疸、严重肝功能异常、门静脉梗塞以及年龄超过65岁的患者。放射治疗可改善部分病人的症状。近年来有用射频高温来治疗肝转移灶的报道,口服甲硝哒唑更可增加抑癌效应,疗效尚在总结中。 |